
一、感情破裂一方又不肯离婚怎么办理
若夫妻感情破裂,而一方不愿离婚,可借助诉讼来解决。其一,要备好诸如分居证明、对方过错证据等相关资料,以此证实感情确已破裂。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递交起诉状与证据。法院会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功,便会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诉讼期间,要留意诉讼时效等事宜。倘若对方有重婚、家暴等法定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若对方隐藏、转移财产,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总之,诉讼离婚务必依法进行,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
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及事实理由;收集相关证据,如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等。
2.立案:持上述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缴纳诉讼费。
3.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庭审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辩论,法院会进行调解。
4.判决:调解无效的,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证据不足,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三、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向法院起诉能判离吗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若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以下情形,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一方不肯离,另一方起诉离婚时,若能提供上述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大概率会判离;若证据不足,可能不会判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