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女方不能生育被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女方不能生育而被离婚,通常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而女方不能生育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重大过错情形。
然而,如果离婚是由于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的,那么女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总之,女方不能生育被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关键在于离婚的原因是否是女方自身不能生育之外的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二、女方因不能生育被离,可获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女方仅因不能生育被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女方不能生育不属于上述法定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不过,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同时又以女方不能生育为由提出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女方不能生育被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女方不能生育并非法定的离婚赔偿情形。根据《民法典》,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仅因女方不能生育而离婚,通常不存在法定赔偿。不过,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协商一致,男方自愿给予女方一定补偿,法律也不禁止,补偿金额由双方自行约定。若协商不成且一方起诉,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