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期间夫妻一方财产如何界定
婚姻期间夫妻一方财产的界定如下:
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明确指明归一方所有。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物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特殊纪念意义且仅与一方相关的财产等。
夫妻双方也可通过书面约定,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需注意,法律规定旨在平衡夫妻财产权益,具体认定依个案事实及证据判定。
二、婚姻期间夫妻写的欠条有效吗
婚姻期间夫妻写的欠条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对财产进行约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不过,要使欠条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二是款项已实际交付;三是用途为夫妻一方个人事务或个人经营活动,而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若不符合这些条件,欠条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婚姻期间夫妻的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期间夫妻债务分两种。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条;以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日常家庭开销借款。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一般是平均分担。
二是夫妻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或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等。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实践中,认定债务性质很关键。若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证明属于法定个人债务情形的除外。

